中国对外投资首设负面清单模式

更新时间 2014-09-15

    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梁倩 康淼 方烨)商务部9日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上正式公布,中国将于10月6日起施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版除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外,还将首次实行对外投资负面清单模式。
 
    商务部合作司副司长方蔚表示,虽然中国对外投资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晚,较发达国家差距仍然较大。方蔚表示,《办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确立了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并提高了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
 
    与此同时,《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实行核准的要求;《办法》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其中,对中央企业的核准,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地方企业的核准,将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方蔚还表示,此次除简政放权外,《办法》还首次实施负面清单模式。《办法》指出,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出口我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四方面不允许投资外,其他均可。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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