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发布《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

更新时间 2018-12-17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近日发布《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2018)》(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帮助更多企业系统、全面地了解合作区发展情况,助力我国企业“抱团出海”。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路鸣介绍说,据统计,到去年底,我们国家在44个国家和地区,有在建的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99家。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是中国企业抱团出海的新型平台。随着合作区的蓬勃发展,境外合作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在逐步的扩大,企业对入驻园区投资也有很多的需求,《指南》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对合作区的宣传,帮助我国广大外向型企业系统全面地了解境外合作区的发展情况,有选择地在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中国贸易报》记者在对境外经贸合作区和入园企业的多次采访中了解到,一方面想入园的企业对众多的境外园区缺乏了解,也缺乏获取足够资料的能力和渠道,另一方面部分境外园区虽然存在招商难题,但在宣传推介自己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例如就有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感兴趣的一家境外园区连园区官网都没有。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发布的《指南》,较好地回应和解决了境外园区和入园企业的上述困惑。

      据了解,这份《指南》涉及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欧洲和非洲六个地区,共选取38家合作区加以介绍。其中,东南亚地区选取13家,包括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马来西亚马中关丹产业园、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等;南亚地区选取1家,是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中亚地区选取4家,包括吉尔吉斯斯坦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塔吉克斯坦—中国农业合作示范园、塔吉克斯坦中塔工业园区和中国·乌兹别克斯坦“鹏盛”工业园;西亚地区选取3家,包括中国—阿曼(杜库姆)产业园、中国阿联酋(迪拜)食品工业园和沙特阿拉伯—吉赞经济城;欧洲地区选取5家,包括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等;非洲地区选取12家,包括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吉布提国际自贸区等。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投资研究部主任刘英奎告诉记者,这次选取的38家园区,都是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初步形成产业集聚,已经有一些入园的企业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园区。“信息资料的获得确实很难,企业‘走出去’现在最短缺的就是信息,很多资料信息不对称,另外就是有价值的信息获得更难一些,因此境外经贸产业园区信息搜集是重头戏,《指南》绝大部分信息来自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一手资料。”刘英奎说。

      这份《指南》内容涵盖合作区所在东道国投资环境及合作区发展概况、优惠政策和企业入驻。其中,东道国投资环境主要阐述了合作区所在国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人口、基础设施、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吸引外资和对外合作状况,及两国间的政治关系、双边贸易、双边投资和产业互补性。合作区发展部分主要介绍了合作区的区位优势、建设主体、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企业投资状况,包括企业所关心的土地、金融、产业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以及中企入驻合作区的投资流程、入驻方式和配套服务等。

      例如,关于马中关丹产业园的内容,《指南》通过彩图对该产业园的主要股东构成做了清晰说明,这为企业界了解相关情况和向园区国内投资方联系咨询提供了便利;在对该园区的介绍中,企业入驻流程也占有较多篇幅,提到了提交项目建议、提出入园申请、签订入园备忘录并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与园区签订土地购买或租赁协议、申请项目生产执照及项目优惠政策、申请开工许可审批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入驻方式的介绍中,直接注明了这一园区主要通过入园企业购地自建厂房的模式进行投资,有些园区例如泰中罗勇工业园既欢迎入驻企业自建厂房也欢迎入园企业租赁厂房。《指南》的相关提示,可以帮助想入驻境外园区的企业明确海外投资思路,在自建厂房或租赁厂房之间尽早做出明智决策。记者在采访中就了解到,有一些通过做双边贸易发展起来的企业,为了减少产品跨国运输的种种不便,逐渐有了入驻国外园区的打算,但是他们一开始不想投入太多资金用在基建上,只是需要一处中小型规模的厂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助《指南》找到能提供厂房租赁服务的境外园区,这类企业自然更适合入驻泰中罗勇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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