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开放加速 内外资企业均获利

更新时间 2019-07-12

日前,我国公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其中提到关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外资对证券、基金、期货及寿险的投资比例限制均放宽至51%,且于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在前不久举行的第十二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表示,将深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将原来规定的2021年取消证券、期贷、寿险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实现。

“加速金融开放步伐意义重大,是我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国现阶段发展特别需要一个健康、规范、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而这方面仅靠国内还不够,金融业加速对外开放有助于我国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泛滥、跨境投资大幅度下行的背景下,我国积极出台落实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举措,正展现了我国的开放决心和开放大国的姿态。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表示,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提前一年取消股比限制释放出了积极信号,我国不断为外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加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也说明了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引进外资,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也有了比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大国际评级机构落户中国,沪伦通的正式启动,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系列纳入中国A股正式生效,中日ETF互通正式开通……可以看到我国金融业的开放取得了重要成果。

“未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空间和潜力很大。”刘英介绍,目前外资资本占中国A股市值的比重仅为2%,外国金融资本占中国债券市场的比重也只有2.9%,外资银行资产占国内全部商业银行资产的比重为1.64%,外资保险公司占国内保险市场的比重为6.36%。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会产生鲶鱼效应,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有促进作用。”徐洪才指出,更多外资的到来会倒逼我国金融机构改革,我国金融机构在与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时能够学习其先进经验,从而激发我国金融机构的活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也会促进我国金融市场运行规则与国际接轨,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给国内外企业都带来了巨大的红利。”刘英分析,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有利于深化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银行、证券、保险业加速对外开放,有助于引进优秀金融机构,尤其是随着风险管控、信用评级、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进而填补空缺、创新金融产品,激发市场活力;从资本市场角度看,开放可以引入活水,当更多有品质、有质量、有规范的机构投资者进入我国,能够进一步优化我国金融结构。外资的进入能够实现充分竞争,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业的质量和效益,使得我国金融业能够真正地支撑实体经济增长,能够服务于百姓的需求;有助于我国金融企业做好防控风险,外资机构在全球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在防控风险方面做得比较好,我国金融企业在与之合作时,可以互相借鉴学习,能够学到一些更好的防控系统性风险发生的经验。金融业对外开放加速将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给外国投资者也带来红利。

在刘英看来,为了提高我国金融业利用投资的质量,要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加强法治环境的构建,构建以防控风险、保护投资者、消费者为先的优良、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制环境,引导内外资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审慎经营;也要培育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保证我国金融人才能够满足外资金融机构的需求,同时外资机构可以给我国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能够让学生真正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增强自身实战本领。

受访专家均表示,在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的同时,一定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徐洪才认为,金融风险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金融开放要谨慎,要贯彻稳中求进的指导原则,做好预期管理,建立预测机制。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渐进方式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 。

刘英认为,在开放过程中需要控制风险,掌握开放的次序和节奏,需警惕如日本金融业那样在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完成之时就盲目加速汇率自由化所造成的风险。尤其在贸易保护主义、债务金融风险高企的当下,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更需要防控风险、注意顺序,把握节奏;对外资金融机构更要加强监管,避免引进的金融机构滥竽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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