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行为精解(十四)
更新时间 2021-11-12
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迫切需要。
按照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以及集团巡察整改要求和上半年党风廉政考核情况,为增强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纪律教育为核心、按月梳理学习重点,定期在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群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典型警示案例、典型违纪违规行为精解音频、党风廉政学习卡片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引以为鉴,积极营造陕海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典型违纪违规行为精解(十四)
服务群众方面的典型违纪违规行为——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讲解人:支部纪检委员 刘晓萌
简释
所谓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是指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廉洁纪律的有关要求,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用以办理公务或者私人使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相当于变相配备小汽车,既破坏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也侵占了群众的利益,更有甚者,个别领导干部以“借用”为名受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迷途。
提醒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公车改革的推进,公车越来越少,公车私用越来越难。但是,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心有不甘”,就打起了“借”车的主意。有的“借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车辆,有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有的“借用”私企老板的车辆。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赚钱为目的的企业和个人不是做好事不留名的活雷锋,他们期待着从党员干部那里获得的回报,譬如减税、免息贷款、以政府行为助销产品等等,是几倍几十倍的回报,这使许多企业趋之若鹜。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向当地企业或者下属单位“借车”,不用自己花一分钱,只要在需要的时候动一动手指,同时政府规定的车补一分钱没少拿,一举两得。就这样通过“借”车实现了利益交换。透着腐败气息的“借”车行为,是一种新型的“车轮上的腐败”,甚至涉嫌行贿受贿,危害之大,不容小觑。对于那些以借为名,实则收受汽车的,更是要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也要保持清醒认识,消除贪图享乐思想,莫玩“借用”的帽子戏法,避免由借用变成收受,一步步走向腐败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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