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投资环境和中国企业对澳投资简况

更新时间 2013-07-22

    澳大利亚政治社会稳定,法律制度健全,金融体系规范,政策透明度高,市场经济较发达,国民经济连续21年保持正增长。同时,澳大利亚地广人稀,拥有丰富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其中铁矿石、铝土矿、煤等蕴藏量位居世界前列,铀矿、镍矿、金矿、铜矿、石油、天然气、稀土等矿藏也非常丰富。这些经济、政治、社会和自然资源条件为澳大利亚吸引外国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澳大利亚本国资本严重不足,长期需要外国投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开发能矿资源。多年来,澳大利亚一直保持净资本进口国的地位,外国投资为澳大利亚国民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上个世纪,英国、美国和日本先后是澳大利亚主要外资来源国。近年来,美国一直是澳大利亚第一大外资来源国。


  澳大利亚投资政策

  澳大利亚欢迎外国投资,有着透明、规范、严格的外资审查制度。澳大利亚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库部,其下属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具体负责外国投资的审批事务。澳大利亚涉及外国投资的主要法律有《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和《1989年外资并购与接管条例》。

  根据《1975年外资收购与接管法》规定,澳大利亚国库部长或其代表(通常为助理国库部长)可以审查投资提案,决定提案是否有违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国库部长可以拒批有违国家利益的提案,也可以对提案实施的方式施加一定条件,但做出此类决定需依据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建议。

  澳大利亚根据国家利益逐例审查外国投资提案。对于外国政府及其相关实体(包括国有企业)投资,无论投资价值大小,均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并获得预先批准;对于外国私营投资者,在其收购澳大利亚企业和公司时,如被收购企业和公司的价值超过2.44亿澳元,并且收购股比达到15%或以上时,也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审批。

  在投资领域上,澳大利亚没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任何支持澳大利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外国投资都受到鼓励,包括为澳大利亚提供货物和服务、发展出口市场、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或管理技术,以及对商业的经营和管理等。

  澳大利亚政府也规定了一些敏感的投资行业,主要包括能源矿产、房地产、金融、保险、航空、媒体、电信、机场等。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些敏感行业的外资项目都设定了具体的限制措施。外国投资者在对这些敏感行业进行投资时,需事先申报澳大利亚政府并获得批准。详情参见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库部网站(http://www.firb.gov.au)。


  中国企业对澳大利亚投资简况

  中澳两国经贸关系良好,产业结构高度互补,互为重要的贸易和投资合作伙伴。自2008年以来,中国企业对澳投资迅速增长,投资领域日益多元化,涉及能源、矿产、农业、航空、制造业、铁路、医药、金融和旅游等。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澳大利亚已经成为除香港外中国企业最大的海外投资目的地。2011年,中国企业对澳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21亿美元。截至2011年底,中国企业对澳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总额为109亿美元。

  根据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统计,2008/2009财年澳联邦政府批准中国投资申请金额266亿澳元,为当年澳第二大外资来源地;2009/2010财年批准中国投资申请金额163亿澳元,为当年澳第三大外资来源地;2010/2011财年批准中国投资申请金额150亿澳元,中国继续保持澳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地位。但从澳接收外国直接投资的存量看,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澳直接投资存量为139亿美元,所占比例仅为2.4%。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澳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资源领域。但随着中澳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企业对澳投资领域日益拓宽,投资主体更加多元。以2010、2011财年为例,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共批准了5033起中国企业的投资申请,申请投资总额约150亿澳元。其中,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类投资申请98亿澳元,占中国企业投资申请总额65%;房地产类投资申请41亿澳元,占27%;金融保险类投资申请6亿澳元,制造业类投资申请4亿澳元,资源加工类投资申请1亿澳元。中企在澳服务业、农业和畜牧业等领域的投资也在逐步增加。


  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合作的建议

  今年是中澳建交40周年,两国经贸合作正站在新的高度和起点,这不仅为两国企业继续深化传统的资源能源领域合作,而且为开拓发展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总结之前的实践经验,中国企业在澳投资合作,需要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澳大利亚的基本国情和投资政策,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当地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企业海外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此,中国就国内企业赴澳开展投资合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我国具备国际化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应把握当前“走出去”良好时机,积极稳妥开展对澳投资合作。同时,应严格遵守中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中资企业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承包工程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件》等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对澳投资合作。

  第二,中国企业应深入了解澳大利亚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和具体项目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科学决策,稳健经营,避免盲目和冲动,有效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企业国际化管理水平和经营质量,保障和提高海外投资经营收益。

  第三,中国企业应严格遵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积极融入当地社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属地化经营管理,有效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和要素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回馈当地社会,平衡投资回报和社会利益,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第四,中国企业应与国内主管部门和使领馆经商机构保持畅通联系和及时沟通,包括充分利用国内相关部门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优惠和支持政策。驻澳大利亚使馆经商处作为中国政府派驻澳大利亚的贸易与投资促进和管理机构,愿意为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合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来源: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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