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贸时评:理性看待中国外债规模持续增长

更新时间 2022-04-22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的一组中国外债数据引发社会不少关注。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7466亿美元,较2021年9月末增加501亿美元,较2020年末增加3458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外债增长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境外投资者持续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从理论上来说,外债被定义为一个国家应该归还给外国的全部债务。按照债务工具可分为贷款、债务证券(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和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债券)、货币存款(如非居民在境内银行的存款)、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企业因贸易资金收付和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不同而产生的负债,包括延期付款和预收货款)和直接投资中的公司间贷款五类。

在新形势下,通过总结国内自贸区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经验,立足中国自身发展阶段,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引入了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简称“全口径模式”。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上公布的数据,2016年以来,中国全口径外债规模持续增长,直至去年末达到外债余额27466亿美元。

笔者注意到,长期以来,对于我国境内企业而言,外债资金是从海外融资最直接、最便利、成本最低的渠道,比其他任何途径都更灵活便利。这类企业外债近年来也出现了增长态势。为应对新形势,国家外汇局于去年进一步扩大了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目前已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自贸区等9个区域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此外,围绕企业普遍关注的外债登记问题,外汇局近年来还持续深化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明确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可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无需按照借债合同逐笔办理外债登记。这大大降低了相关企业的汇率风险和融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对外债的管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并试图通过外债管理的优化促使我国对外贸易更加便利,进行有效引资。官方机构支持中长期商业贷款应用于引进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领域,部分短期外债被用于支持跨境资本流动。例如,前不久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贸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宁波北仑区四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其中特别提及,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大幅提高了这类企业的可借外债额度。按照上述四个区域的新规,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持续扩大开放以及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认可,外债总规模有所增长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与客观需要,是一种正常现象。从总量上来看,相较于同等经济规模国家,目前中国外债总体规模适中。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外债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9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规模排名全球第十位,美国、欧元区、英国、日本的外债余额分别是中国的8.5倍、6.8倍、3.6倍和1.8倍。

根据外汇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末,中国外债负债率为15.5%,债务率为77.3%,偿债率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整体水平。

在全球疫情叠加通胀和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的情形下,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多变。发达经济体纷纷开启紧缩周期,无疑将带来金融风险的上升。因此,我国还应不断加强对外债规模的精准监控,尤其是对或有负债的管理和监控,进而使外债管理决策依据更加准确、全面。此外,还应注意加强对外债使用的风险管理,在充分利用外债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防范部分外资可能对中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外债管理天然需要综合货币、财政以及外汇政策,今后应审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防止热钱快速跨境流动。在为企服务方面,今后外债发展还应在稳健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其使用程序,充分发挥各类经济主体利用外资的能力。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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