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世界经济深刻调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对世界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稳步向投资强国迈进。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2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61个国家和地区的573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205亿美元,同比增长0.3%。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2018年我国对外投资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方企业和民营经济对外投资活跃;二是“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成效显著;三是对外投资拓展多元化市场;四是海外并购质量提升;五是“走出去”规模不断扩大;六是“走出去”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七是与东道国双赢效果显著。
我们还发现,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是投资准入门槛提高。在未来,部分欧美国家或将在投资准入、出口和技术转让管制方面采取限制措施。2018年8月13日,美国总统签发国家安全授权法案,包括《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和《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并要求美商务部每两年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报告中国投资活动。这将对中国对美投资和对中技术出口带来更多限制。
二是行业监管力度或将加大。当前,欧美国家事中事后监管较多。美有29项外资负面清单,对核能、电网、航空、海关报关、汇款行、保险公司等行业投资有限制。自从2017年底美国出台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之后,美国放弃原制度中非歧视立场,如网络监管中立立场,将对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在欧美投资的中资企业合规压力增大,如美国货币监理署近3年加强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监管频次增加、范围扩大,中行、农行多次受美国反洗钱机构罚款。同时美国采取非关税壁垒,以及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等措施限制中资企业拓展业务。与此同时,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已对采矿、能源、基础设施行业加强监管。
三是构建经济共同体尚缺乏统筹。在东亚、拉美、非洲建设经济共同体存在较多困难。为推进2020年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目标实现,尚需中日韩分享如何弥合人力资本和基础设施鸿沟,探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创新驱动等方面的合作。中国在拉美投资仍面临政策不透明、融资难风险大、运输成本高、腐败低效、基础设施PPP项目再谈判比率高达70%等挑战。中国在非投资需应对欧美主导的舆论战、我“一带一路”和援外政策宣传不足、投资门槛逐步升高、合规风险高、恶性竞争抬头等问题。
四是企业产业链转移困难。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持续,中国企业产业链呈多元化布局。美政府意在改变全球产业链布局,“定点”打击中国先进制造企业,消除中国企业竞争优势,引导资金流向其他行业和市场。我国企业针对美国市场在墨、泰等国布局的工厂受到配套产业链不完善和缺乏人工等限制,存在为保持美国市场被迫向越南等国转移产业链的情况。但我国企业在亚洲产业分工竞争多于合作,还存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合作不足的劣势。
五是国内支持较少。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政策、金融支持、智库咨询、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缺乏国内支持。美国政府通过联邦机构商品信贷公司补偿中美贸易摩擦中农户损失,我政府尚缺乏符合WTO机制的措施补偿受冲击的中国企业。在外中资银行只有内保外贷、中信保两个融资渠道,成本高、绩效考核严格,无法有效支持中资企业投资项目。美元项目只能接受美资银行贷款。
为了让中企更好地应对海外投资各项风险,我们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准确研判。统筹我政府、工商界资源,配合美工商界开展申诉、游说、谈判工作,争取在美未来出台FIRRMA、ECRA法案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和法律解释过程中减少对中资的限制和危害。整合国内智库资源从价值观、社会制度、法律体系、经贸规则等方面开展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转变政府和企业理念和思路。借鉴美商务部调查美资企业在中美经贸摩擦中受损做法,出台精准反制措施。
二是稳妥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在既定战略下,采用国际通行惯例合理反击。如考虑剔除美国的WTO新方案,绕开美方设计的法官缺席难题。提升国内行业监管国际化水平,防止美方寻借口限制中方投资。采取符合WTO规则的做法转移所征收关税补偿受损企业。
三是探索建设经济共同体。我们需要夯实东亚经济体两大基石,引导中印加强医药、化工、软件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早日签署。顺应中日关系回暖契机,研究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突破口。整合澜湄合作、湄公—日本合作、湄公—韩国合作三个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东盟—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三个中心的合作,引导形成有利于中方的方案。支持中资企业有序合规扩大对拉美、非洲投资,促进各方在基础设施、制造、服务、能源等领域务实合作。
四是引导企业进行产业链布局。有序引导企业向东南亚、南美洲、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新兴市场转移产业链,开拓多元化市场。还要在市场调研、外汇、资金、风险防范等方面支持企业。对接中日韩在东亚区域推行的“一带一路”倡议、新南方政策和自由开放印太战略,引导企业在东盟开展第三方合作。研究扩大中日韩产业合作策略,鼓励在东盟开展“公共—私营—个人—合营”4P项目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农业生产力、农村社区和乡村旅游等领域的发展。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对外投资政策应避免一刀切,分国别分行业鼓励企业自担风险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国内市场,吸引外资回流,如取消公安部对改装车、二手车流通限制,消化汽配行业产能。鼓励中信保增加收汇风险保险、进出口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支持等。取消差额出口退税,减免国内不生产的部分原料的进口关税,提高海关等部门服务水平,扩大营改增覆盖范围、简化研发补贴手续,降低不合理税费,增强企业应对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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