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锦业1路29号龙旗科技园D座

邮箱:zhangcongjie@sxoinv.com

联系人:娄旻

联系电话:029-81297226

政策法规

7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分别以第10、11、1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三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预计于9月1日起施行。

从“三架马车”到市场监管局统一执法

“从国际形势来看,不管是最近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的针对谷歌、苹果、亚马逊等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反垄断监管浪潮,还是各国之间日益紧密的反垄断领域交流合作,都体现出各国对于反垄断执法的重视程度。”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俊林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内来看,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国内反垄断执法机构实现了“三合一”,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职责,因此,需要制定统一的反垄断执法规则为反垄断执法工作提供明确指引。此外,国内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十年,反垄断执法机构也积累了实践经验,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固定下来,从而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

此外,王俊林还指出,“当前随着国内经济形势和市场结构发生变化,全面深化改革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推行也需要反垄断配套法规的‘亮剑’,这会带来营商环境的改善,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会受制于大型企业的干预,另外,法规的具体和明确也有助于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

之前,我国反垄断执法体系主要由三部门分管: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价格相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具体反垄断执法;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并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此外,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之上设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根据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反垄断职能将统一归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三驾马车”实现了“三合一”。

三部配套规章 兼具亮点与热点

“上述三部规章有很多亮点”。王俊林认为,一是使反垄断法的法律体系基本完善,有利于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反垄断执法环境。二是明确了普遍授权原则,进一步厘清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方面的权力配置关系,有利于在实践中做到权责分明;三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暂行规定》中增加了认定和互联网、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支配地位时所需要考虑的因素,明确细化了需要考虑的正当理由等,显著地提高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四是《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第33、34条细化了主动报告者的宽恕原则,明确了“重要证据”的含义,宽恕原则在欧盟和美国的执法实践中都是重要的一环,对于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瓦解卡特尔发挥着重要作用。五是《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在吸收借鉴发改委和原工商总局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程序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本规定中“查处”是指“进行调查,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对调查程序进行明确,并且规定处理建议可以包括“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这无疑增强了法律的确定性和执法的透明度。

针对热点争议话题“安全港原则”,王俊林认为,“该原则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对安全港进行设置需要以相关市场的界定为基础,而明确的相关市场界定有时存在困难。安全港原则的设置也可能让执法机构忽略了本来有可能导致实质性竞争损害,但是却只有较低市场份额的垄断行为,从而出现漏网之鱼。此外,对安全港原则进行量化也是需要充分论证的,要设置符合我国国情的安全港标准。现行《反垄断法》并未对“安全港”制度的市场份额等要素作出规定,为了保持法律之间的一致性,对安全港原则进行谨慎考量、综合考察,也是可以理解的。”

从实际交易层面角度来看,香港上市公司联合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张伟华认为,“互联网的新经济形态也有可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与传统的评估方式不同,需要根据行业特点、用户数量等进行认定。实际上,现在很多互联网企业都能被认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滥用,需要进行相应明确以及规制。此外,互联网大企业收购过程中,需要在交易前,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审查。上述规章的出台细化了相应的制度操作。”

王俊林对未来反垄断法的发展寄予期待,“目前,中国的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十多年,经济形势、商业模式、市场构成以及垄断的形态都发生了变化,时代呼唤着更加完善的反垄断法律体系,随着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实施,以及今年年内有望报送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和四部反垄断法指南研究制定工作的加快推进,我国的反垄断工作定会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