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行为精解(七)

更新时间 2021-09-17

 
 
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迫切需要。
按照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以及集团巡察整改要求和上半年党风廉政考核情况,为增强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纪律教育为核心、按月梳理学习重点,定期在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群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典型警示案例、典型违纪违规行为精解音频、党风廉政学习卡片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引以为鉴,积极营造陕海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典型违纪违规行为精解(七)
廉洁自律方面的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搭车”报销私人费用


讲解人:纪检监察员  王宁
 
简释

所谓“搭车”报销私人费用,是指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搭车报销私人费用是当前党员干部侵占公共财产的常见违纪行为。有的党员干部打着职务消费的旗号,把个人家庭生活的开支一并拿到单位报销,更有甚者连买双袜子都让公家报销。有的借着公家搞建设,把自己家装修房子的费用一并让单位报销。人们常常把这种现象称为“搭车腐败”。
 
提醒

这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搭车腐败”是一种侵犯国家、集体财产的违纪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必须予以坚决防范和制止。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没能正确认识,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机关干部工资收入不高,借机花些公家钱算是得了福利。一些领导干部把公款当成了唐僧肉,一有机会就想揩油,把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各种票据都想方设法用公款报销。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在报销公务开支时夹带私货,有的则利用职权在下属单位报销私人开支。需要明白的是,只要是动用公款,无论用什么形式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是不允许的,都会受到纪律追究,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做到公私分明,少打公家的主意,少占公家的便宜,少侵害公家的利益,防微杜渐,以免酿成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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